借阅规则
图书借阅程序
发布时间:2023-10-10 16:30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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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借阅程序

 1、借书:  持选定图书到各楼层自助借还机进行借阅,点击“借书”→“二维码”登录→将手机放置于扫码区域(如下图所示)→设备显示登录账号→将图书放置在读码区→确认书名及数量无误后点击“确认”完成图书借阅。未办理借书手续将书带出图书馆者以窃书论处。

 2、还书:点击“还书”→将图书放置在读码区→确认书名及数量无误后点击“确认”完成图书归还。将已经归还的图书放入借还机旁边的还书车里。

二、借阅规定

1、图书借出时,读者如发现有差错或残缺、污损等情况,应当即声明,由工作人员加盖残缺、污损章;否则归还图书时,发现有残缺、污损等情况则认定为读者所为,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。

2、借书册数:在职老师每人限借图书30册,退休老师每人限借图书6册,学生每人限借图书10册。

3、借书期限:老师借期为180天,学生借期为120天;可续借一次,借期为30天。

4、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,若有逾期图书未还,则不能再借,须办理归还手续后再续借。

5、未办理借书手续将书带出图书馆者以窃书论处。

6、读者离校时,应还清所借图书资料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
7、选书阅后不借者,将书插回原处,严禁将书乱插、乱放,保持图书架位有序、整齐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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